腾讯使用葫芦娃等音乐被判侵权!共计赔偿11587元
近日据报道,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状告腾讯擅自使用《九妹》《葫芦娃》等音乐,侵害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最终判决腾讯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9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587元,共计11587元。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6日,公布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称,被告腾讯公司擅自使用原告管理的涉案歌曲《九妹》《葫芦娃》等,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认为,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亦未付费的情况下在其网站上播放涉案音乐作品视频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就涉案音乐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最终判决结果为,腾讯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9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587元,共计115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