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多家游戏公司股价暴跌
今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现已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该草案明确了以下重要内容:
– 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应当自许可审批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借、出租、买卖、套用《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游戏批准文号、出版物号;
–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强制对战;
– 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
–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
– 在获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前,网络游戏运营单位进行网络游戏技术测试的,限额测试用户数不得超过2万;
– 提供随机抽取服务时,应对抽取次数、概率作出合理设置。同时应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
– 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高额打赏;
–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终止出版、运营网络游戏的,应提前至少60日予以公告;
– 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合理使用网络游戏;
– 学校应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引导学生健康合理使用网络游戏;
– 鼓励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开拓海外市场,加强网络游戏国际合作,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